关于选聘求是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李由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时间:2026-06-20浏览:213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1+3本科生管理模式下低年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号)、《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204)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选聘求是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1. 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或已保研本校的毕业年级本科生,能保证2026-2027学年期间在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能在本科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2.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3.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 具有优良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选聘流程

1.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和附件3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经导师审批同意后,于2026625日(周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hdn@163.com附件2质版交至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218公室李由老师处。

注明:部分已在岗、并愿意继续担任该职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请直接在附件3总表中注明,无需另外提交个人申请表。

2. 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求是学院会同学工部、研工部根据任职要求,以面试等形式开展录用审核,录用结果公示后报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备案。

联系人:李由、胡杜楠,88982933


1.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2.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3.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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