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誉】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华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亦然审核:终审:时间:2023-11-06浏览:864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专项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院设奖学金不兼得。


二、奖励额度:15000


三、评比对象:博士1人

原则上应面向2025年毕业生

学生要求专业综合排名前10%,无挂科及重修


四、评选流程

1. 学生向各所(中心)申请,11月8日前各所确定推荐候选人(各所至多推荐一位博士),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liyou@zju.edu.cn。

2. 请有关同学准备PPT,学院组织统一答辩完成评审(暂定本周五)。


五、评比标准:

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 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 在学术研究上有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 在学科竞赛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x

附件2: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附件3:院系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