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夯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 号)、《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等文件精神,材料学院结合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 优秀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2. 优秀党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博士后
二、聘任要求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3.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或社会工作经历,且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三、聘任程序
1.填写《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和《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汇总表》,将附件1和附件2填好后,电子版交至邮箱844078907@qq.com;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1学年,非毕业年级到期表现良好的直接续聘;
3.申请截至日期为9月20日12点;
4.不明事宜请致电88982933。
四、相关政策
新录用人员主要协助材料学院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政工作,将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管理和聘任津贴发放。
附件:
浙江大学材料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