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处关于补报2006年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05-12-19浏览次数:4957

各学院外事负责人、外事秘书:
  按教育部要求,申报2006年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已于今年5月份完成。因申报时间较早,有很多学院和教师反映需要申报新的项目。现根据今年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统计,决定请各学院组织补报2006年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请认真填写“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表”(从外事处主页下载,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手填和使用旧表将不予受理);
  2、凡已申报延期的2005年的项目,不用再补报;
  3、如果2005年不能实施的项目与已申报并获得批准的2006年项目相同且聘请相同的专家,不用再补报;
  4、到今年12月31日止,既未申报延期、又未实施的2005年项目,将自动取消;
  5、经申报和外事处办理外宾来华签证的2005年自费项目,如项目已经完成,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短期外国专家项目总结表”(从外事处主页下载),在12月31日前发邮件交我处。如项目未实施,请提交书面说明是否延期或取消(交学院外事秘书汇总),否则将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6、补报项目的申报表由学院外事秘书汇总,经学院负责外事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和盖院章后送交外事处,截止期为2006年1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外 事 处
                                20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