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实验”关键岗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aih 作者:caih终审:发布时间:2006-06-08浏览次数:4911

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实验平台涉及材料系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实验课程和各研究所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实验设备等的教学和管理任务。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有效管理,特设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实验负责人(关键岗)1人,职责如下:
1.           作为材料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实验课程的负责人,进一步对教学实验内容进行整合和完善,编写相应实验指导书。
2.           每年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实验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3.           与各所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协调,负责制订材料系教学实验和设备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4.           完成建立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中的实验装置和设备档案。
5.           完成本条所述项目之一:主持或作为主要项目负责人参加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并完成校级以上有关实验教学或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研究课题1项以上;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实验教材、教学实验参考书的编写工作;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实验类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建设;主持或作为主要项目负责人取得其他与实验教学及教学实验室建设相关的成果或奖项。
6.        负责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品、有毒有害物、放射性物品、易爆易燃物质的领用、存放、销毁等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水、电、气安全的执行情况。聘期内保证实验室不发生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