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关于做好工资改革中教职工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aih 作者:caih终审:发布时间:2006-09-19浏览次数:7547

各位老师:
根据国人部发【2006】59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06年7月1日起事业单位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教职工基本信息表下发给各研究所和机关,请大家认真复核,对表中数据有疑义的,请填写在备注栏中(不要在原数据上修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部门负责人(所长和支部书记)对修改过的表格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名、盖章。审核后的表格请于2006年9月30日收齐后交学院人事科。
 
材化学院人事科
200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