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博士后出站人员职务评审及名额的新规定-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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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在站研究满二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学校上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至年底在站研究满二年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学校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或参加次年6月的特别评审;拟被聘为本校教师的博士后需高级职务评审通过后才能正式留作师资;出站后已到外单位工作的博士后,出站当年如接受单位提供委托我校进行职务评审的函件,可以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拟被聘为本校教师的博士后以及外单位博士后出站应聘我校副教授副研究员的人员,都应按照各学院当年制订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晋升条件,严格把关。
2007年起,拟被聘为本校教师的博士后以及外单位博士后出站应聘我校副教授副研究员的人员,与学院当年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人员统盘考虑下达名额

      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应先评审副研究员,符合副教授任职条件后,再转评副教授。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