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处关于补报2007年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niml 作者:niml终审:发布时间:2006-11-24浏览次数:4991

各项目负责人:
按教育部要求,申报2007年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已于今年5月底截止。因截止时间较早,部分学院和教师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经与有关方面联系,现获准补报一批2007年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具体操作意见如下:
1、请认真填写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表(从外事处主页下载,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手填和使用旧表将不予受理,申报表填写要求见补充内容);
22006年未实施的项目需要延期的,请各项目负责人发Emailniml@zju.edu.cn说明项目延期及其原因。申报延期的不用再补报;
32006年未实施的项目如与已申报并获得批准的2007年项目相同且聘请相同的专家,不用再补报;
4、到今年1231日止,既未实施、又未申报延期的2006年项目,将自动取消;
5、经申报和到外事处办理外宾来华签证的2006年自费项目,如项目已经完成,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短期外国专家项目总结表(从外事处主页下载),在1231日前发邮件交外事处(同时请发一份至niml@zju.edu.cn)。如项目未实施,请提交书面说明是否延期或取消(交学院外事秘书汇总),否则将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6、补报项目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和盖院章后统一送交外事处。截止期为20061219日,过期不予受理。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组织人事科
20061124

补充内容:填写申报表要求

1、聘请专家必须以合作项目申报,“项目名称”指项目的学术名称,不能填写无实质性的文字(如:校际交流、合作科研、学术讲座、请某某专家等)
2、专家简要经历从最后学历(如何年何校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开始填写;
3、来杭工作内容不能填“讲学”、“访问”、“作学术报告”、“合作科研”等无实质内容的文字,要求比较详细写明安排什么内容的讲学或座谈交流,如何进行合作研究等;
4、经学校“外国专家工作评审组”评审选出申报教育部的重点项目,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将个别通知入选项目负责人填报《教育部重点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