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做好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aih 作者:caih终审:发布时间:2008-03-10浏览次数:293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人厅函[2008]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推荐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正高职人员,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重点选拔在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以及在本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办法
2008年度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人选名额为11人,百千万人才不受名额限制,各学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请排序,百千万人才不占名额)。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2008318日前将下述推荐材料报校人事处师资办(紫金港校区东3-104,联系人:吕黎江,电话:88981937Emailzdllj@zju.edu.cn):
2、《专家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
注:表中所在单位意见由学院填写并盖学院公章,考核情况是指2003-2007年度考核情况;
3、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0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