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
根据浙大发人〔2006〕18号《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推荐申报“紫金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对象和条件
1、紫金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全校所有尚未获得国家和学校其他资助的青年教师;
2、2005年1月1日后进校、从事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经学校批准拟留校的博士后也可申请;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在得到资助后,3年内能获得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的能力;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在得到资助后,3年内能获得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的能力;
5、能为本科生开设一门创新课程。
二、名额及资助标准
2008年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名额是5位。紫金计划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理(实验类)、工、农、医类学科重点资助为20万元、一般资助为10万元,其他学科重点资助为10万元、一般资助为5万元。每人限获一次资助,资助期为2年。
三、申报及推荐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和《申报紫金计划一览表》,并将材料于5月16日之前提交给学院人事科。学院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四、其他
审批程序、经费管理等按浙大发人〔2006〕18号文件办理。
材化学院人事科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