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所长、各位高级职务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全省统一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浙人专〔2007〕57号),全省将逐步换发由省人事厅监制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的浙江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列入换证范围。(2007年晋升高级职称人员除外),离退休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自愿原则换发。
二、换证程序
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填表说明请参见附件。从事专业栏请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并交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换证工本费(旧证换新证收5元,旧证遗失办新证收20元),请各研究所指定专人收齐后于7月8日前统一交到学院人事科。(包括:1、信息表打印稿一份,上面贴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寸照片。2、电子版照片:免冠、白底的正面照。)
外省(市)或部属单位调入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过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换发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报校人事处审核,由省人事厅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照片要求
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要求提供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
1.每张证书照片应为近期拍摄的免冠、白底的正面证件照,必须为后缀名为“.jpg”的JPG图片(数码相机采集默认为JPG图片;扫描仪用photoshop软件采集,设置成JPG图片格式;对于其它格式图片,请先用图像软件(如Acdsee,photoshop)转换成JPG图片),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否则证书的照片无法正确显示。
2.如证书照片需要扫描,扫描时扫描仪分辨率设置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
3.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4.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50K以内。
联系人:柴红 倪孟良
联系电话:87951400
邮 箱:niml@zju.edu.cn
一、换证范围
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的浙江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列入换证范围。(2007年晋升高级职称人员除外),离退休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自愿原则换发。
二、换证程序
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填表说明请参见附件。从事专业栏请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并交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换证工本费(旧证换新证收5元,旧证遗失办新证收20元),请各研究所指定专人收齐后于7月8日前统一交到学院人事科。(包括:1、信息表打印稿一份,上面贴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寸照片。2、电子版照片:免冠、白底的正面照。)
外省(市)或部属单位调入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过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换发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报校人事处审核,由省人事厅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照片要求
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要求提供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
1.每张证书照片应为近期拍摄的免冠、白底的正面证件照,必须为后缀名为“.jpg”的JPG图片(数码相机采集默认为JPG图片;扫描仪用photoshop软件采集,设置成JPG图片格式;对于其它格式图片,请先用图像软件(如Acdsee,photoshop)转换成JPG图片),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否则证书的照片无法正确显示。
2.如证书照片需要扫描,扫描时扫描仪分辨率设置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
3.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4.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50K以内。
联系人:柴红 倪孟良
联系电话:87951400
邮 箱:niml@zju.edu.cn
相关表格请点击下载:
3、专业目录
材化学院人事科
2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