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发人(2005)54号文件《浙江大学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以及《教师综合性交叉学习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各学院上报拟开设的全校综合性交叉课程,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协调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法理与判例》等10门课程为2008年下半年开设的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教学计划、授课时间安排请点击课程名称)。
请参加综合性交叉学习的教师注意以下选课事项:
一.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和师资博士后人员,在3-5年内每人主修3门课程,并鼓励多选,其中有2门必须为跨学科门类的课程。因此希望理工农医学科类的教师与人文经管学科类的教师应尽量互跨学科门类进行选课,通过交叉学习和机会,拓展学科思维,开阔学术和研究视野。
二. 综合性交叉课程的学习采取业余方式,为保证交叉课程的教学质量,同时不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每人只任选1门课程,每门课程限选60人。
三.网上选课开始时间为7月8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
四.网上选可方法请点击)。(
五.课程名称(请点击)
2.法理与判例
3.环境科学与技术
4.脑科学导论
5.中国历史文化专题
7.认知科学导论
8.心理学及其应用
9.公共管理基础
10.创新药物研发理论与实践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