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遴选“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术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aih 作者:caih终审:发布时间:2008-12-16浏览次数:3060

各学院:
根据学校“211工程”三期建设计划,学校拟从现有与海外高校有实质性合作研究、并具有一定团队基础的重点学科中,遴选少量学术团队,进行培养和支持,重点是培养和引进学术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并加快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进一步提升学科和团队的实力
申报“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术团队,围绕重点研究方向,立足于现有的学科队伍,按树状模式进行引进和培养,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壮大队伍,通过人才的外引内育,形成具有国际视野、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本地化的高水平队伍,产生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1.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的学术梯队和规模,原则上2006年学校岗位聘任时为团队聘岗;
团队必须是实质性,与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已有实质性合作,且已有明确的引进学术领军人物的计划或候选人,并在建设期内引进;
学校、学科拟重点建设的团队。
2.申报要求
申报“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术团队,应切实做好团队建设论证工作,并提供以下内容:
团队现有学科带头人,团队成员学历层次,年龄、职务结构、学缘结构等情况;
团队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国内外的影响和所处的地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211工程”三期团队建设的目标、任务;
“211工程”三期建设期间引进领军人物的计划以及要求
团队建设经费及使用计划。
3.团队遴选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申报团队进行答辩,从中选择若干个团队作为学校“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的团队。
4.申报时间
申报“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的学术团队,请于2008年12月30日前,将浙江大学“211工程”三期团队建设申报表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人事处
                              2008年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