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规定,每年3月底前可补报当年下半年举办一般国际(双边)学术会议。各学院如有会议需要补报,请通知会议负责人填写“浙江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从外事处主页下载),并按要求起草会议申报的请示文件及附件,于3月20日前报送外事处。
经统计,2009年各学院已申报和计划申报57个国际(双边)学术会议(包括2008年延期会议)。按教育部规定,已获得批准的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的名称、主题和议题,如有更改,必须重新报批。会议如延期举办(包括取消会议),必须提前报教育部批准。
外事处
200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