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选拔推荐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niml 作者:niml终审:发布时间:2009-02-26浏览次数:3121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09]1号)的文件通知,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决定开展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为做好我校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在各学科领域做出较大成绩,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经培养有望进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09年度第三层次人员选拔名额全省600名左右,省里不下达具体指标,由各单位根据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实际确定推荐人数,对入选第三层次的培养人员,由各单位落实培养措施和资助经费,省里不予资助。
经研究,2009年度我校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计划选拔推荐120名候选人。经评选确定为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培养资助经费由所在院系在学科建设、平台与基地建设或人才队伍建设等经费中开支,附属医院医院编制人员的培养资助经费由所在医院负责落实。
三、选拔程序
学校根据各学院现有40周岁及以下未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培养的正高职人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人员数为基础下达各学院推荐名额,各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学校审查后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批准的人选,由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并颁发《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证书》。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将下述材料于2009325日前报送校人事处师资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04-8,联系人:王雅莉,电话:88981743E-mailylwang@zju.edu.cn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中“所在单位意见”、“专家评审或推荐意见”栏目由所在学院填写,用标准A4纸打印)1份及电子版;
3、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
 
附件:
 
 人事处
 200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