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关于浙大教工个人贷款申请指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fd 作者:fd终审:发布时间:2009-03-13浏览次数:3400

尊敬的浙大教工:
您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享受最优惠利率了吗?您有资金周转的需要吗?您可向农行浙大支行咨询相关个人贷款政策,以便于为您盘活资产、节省费用。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行开办的非交易转按、个人综合授信贷款业务:
一、非交易转按
指在原贷款银行有贷款的教工在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后可将贷款余额转到我行,不受房产面积大小影响,可享受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2007年1月1日前办理按揭的还可向保险公司退还剩余年限的保费。
二、个人综合授信
个人综合授信贷款主要有住房抵押及信用两种方式,您可选择适宜的品种。
1、住房抵押方式的个人综合授信贷款
抵押房产三证齐全,处于未抵押状态。授信最高额度为500万,最长年限达5年。
2、信用方式的个人综合授信贷款
房产抵押有困难的教工可考虑申请信用贷款,信用贷款不需要提供房产抵押。申请信用贷款的教工首先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分,总评分在85分以上的可申请信用贷款,享受额度自10万至30万不等。
三、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
取得房产权证时间不超过5年的房产,可用该住房作抵押向我行申请第二次住房按揭贷款,用于清偿购买住房时所欠非贷款类债务。
农行浙大支行的专业人员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制定最佳解决方案。您可就近选择浙大支行下属网点咨询办理:
浙大支行营业中心、理财中心(浙大路39号):
87987417、87996235或15857195599
古墩路支行(古墩路318号):88987091
紫金港分理处(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88209113  
(注:固定电话请在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拨打,手机24小时提供咨询)。
 
农行杭州浙大支行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