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niml 作者:niml终审:发布时间:2009-04-14浏览次数:2526

985二期队伍建设项目中,学校把青年教师队伍培养的重点放在加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后备队伍和青年教师的交叉学习培养,分别启动实施“新星计划”和交叉学习培养计划。作为与985队伍建设项目的有机衔接,211三期教师队伍培养的重点是结合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加快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国际化培养进程,鼓励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作为“新星计划”的组成部分,学校决定启动“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计划”,现就实施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几年的努力,选派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实质性的合作研究,在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使学校拥有一支经过国际化学术训练的,能进入国际前沿研究领域的,从而极具国际学术竞争意识和创新研究能力的学术骨干队伍,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培养优秀后备人才。
二、培养要求
1、青年骨干教师的国际化培养要与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国际合作研究要建立在学科间长期稳定合作基础之上,即已与国外知名高校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科研合作项目。研究内容要具有互补性,对方研究水平应在某些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双方应有明确的合作计划。
2、本项目总体计划为四年(2008-2011年),本次申报为第一阶段2008-2009年两年的派出计划。学校根据各学院已上报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养计划(2009-2011)、前三年“新星计划”实施状况以及现有青年教师队伍的规模等情况,将第一阶段的计划名额(附件一)下达到学部(或学院、系)。学部(或学院、系)应根据项目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结合学院已上报的培养计划,分析各学科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研究的基础和现状,具体落实各研究方向或学科团队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的派出计划,并于2009年度派出。
下达各学部(或学院、系)的名额均为一年期,原则上要求派出时间为一年。如确因特殊情况要求派出半年的,可由学部(或学院、系)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不另外增加派出名额。
对未完成当年度派出计划的单位,学校收回其当年余额,并统一列入学校第二阶段(2010-2011)的总额度内。
三、申报方式和选派条件
1、学部或学院(系)确定选派学科,即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已有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双方已有明确的合作计划,并开展了实质性的科研合作项目,进展良好。派出计划应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优先考虑重点学科、交叉学科,资助力度向优势科研团队倾斜。
2、学科推荐选派青年教师基本条件: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素质好,为本学科学术骨干,在研究领域作出显著成绩,或已开辟新的研究方向,显示出较大学术潜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人文经管医类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胜任国外研究工作。
3、学部或学院(系)汇总各学科选派计划,在学校下达的计划名额内确定上报学校的“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计划”(2008-2009)(见附件二)。列入派出计划的人员一般不再更换。
4、学部或学院(系)上报出国培养计划的同时,应附上所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的背景资料。内容包括:对方学校名称及单位总体概述,国外学科带头人学术地位、学术水平和研究优势及团队简介,学科双方合作基础或合作经历、合作研究方向与内容,并提供双方已有的合作研究协议或计划。
5、已确定选派的教师应填写“浙江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表”(见人事处主页空表下载)。学科应对派出教师的合作研究提出预期要求,包括拓展教学理念,开设新型专业课,拓展研究方向,争取国家级项目和促进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发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等。
四、项目总规模、资助方式及待遇
本项目每年资助额度为160万人民币,四年共计640万人民币。资助类型分为一年期和半年期两种。
资助方式:学校按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半年4万元人民币)进行资助,学科以11配套方式给予相应资助,往返国际旅费由学科或本人自理。
选派的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继续享有校内的工资、津贴等待遇。
五、项目实施要求
1、学院(系)和学科负责落实获批准计划中每位派出教师的按期出国,并安排好校内教学科研工作,敦促派出教师努力完成合作研究任务。
2、及时跟踪合作研究尤其是前沿研究领域的进展。
3、学院(系)与学科要保持与派出教师的密切联系,关心教师在外期间的生活和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发生的困难或问题。
4、检查总结派出教师完成预期要求的情况,并及时报学校备案。对取得显著成绩的青年教师,学科或学院(系)要给予一定的激励。
请各学部或学院、系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项目的派出计划及相关学科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的背景材料,于2009425日前交人事处留学与培训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三104-9)。
 
 
 
 
                                                                                          人事处
                                                                                     20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