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08“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进度总体安排情况,现在进入中期检查阶段。为了做好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
以项目组自查、院(系)检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系)可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检查。
二、 时间安排
9月21日至30日为项目自查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自查总结,并填写相应的项目中期检查表,于9月30日前上交所在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
10月9日至10月20日为学院(系)检查时间。请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填写中期检查意见,于10月23日前交本科生院教研处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办公室(紫金港东1D-114)。
在此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检。
三、 检查内容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填写了中期检查表并及时记录《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所要求的内容。
2.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3. 项目建设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效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4.检查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个层次。学校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下拨剩余50%经费,暂缓通过项目需待补检查通过后再下拨经费,不通过的将中止课题,不再下拨剩余经费。
教研处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办公室
200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