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级研究生领取证历本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发布时间:2009-10-22浏览次数:2854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10月22日-10月28日; 曹光彪楼319室


二、领用《证历本》及填写要求:

(1)《证历本》必须由本人领取。

(2)领取《证历本》时,请学生仔细核对参保校对签名表(姓名、证历本号、身份证号等)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即视作同意参保。
 
3)《证历本》封面由学生本人填写:学号、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发证日期(20099)、参保险种(城居医保)、人员类别(填大学生)、联系地址(需填浙江大学材料系*******专业),最后贴好本人一寸照片。 
(4)不愿参保的学生,需本人上交书面申请书(下载),不领取医保证历本,由校医保办统一上交市医保管理服务局,并办理退保手续。
 
5)请大家尽快领取,过期不补。
 
69级符合享受公费医疗的研究生在校医院凭《证历本》上的学号门诊,按照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执行。参保学生凭《证历本》上的证历本号(NO*********)到校医院及杭州市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就诊(市医保仅享受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材料系教务科

200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