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部关于2009年第二期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补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发布时间:2009-11-18浏览次数:2370

经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协商,针对部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贷款合同,现定于本月26日下午14:00—16:30在永谦活动中心B楼一楼报告厅进行合同补签,请尚未签订合同的研究生务必准时前往,并携带研究生证、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逾期不予办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