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
按照200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总体进程安排,目前1年期的项目已进入结题答辩阶段,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做好项目后期的结题答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根据项目结题时间的不同,结题答辩分二次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负责统筹安排,建议上半年安排在5月份,下半年安排在12月份。
2.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工作。
二、 结题形式
各学院(系)可采用多种形式组织结题与答辩,建议学院(系)采取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形式进行。
三、 结题要求
1.各学院(系)组织成立“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答辩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的结题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做好现场答辩记录。
2.项目负责人制作PPT参加现场答辩,项目组全体学生参与答辩。
3.结题答辩成绩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载,优秀按质量标准严格控制。
四、资料存档
学院(系)将《项目结题表》(含项目研究成果综述)、《项目结题汇总表》及《成果发表登记汇总表》(见附件)于结题答辩结束后上交本科生院教研处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办公室(东1D-114室),另一份《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及研究论文、申请专利等有关成果一并放入《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科研训练” 项目结题材料袋》学院(系)存档保存,以备学校和教育部抽查之用。
各项目完成结题答辩与成绩评定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将《项目结题表》(含项目研究成果综述)上传至《浙江大学本科生创新网》,上传相关问题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金隐华老师,电话:87952223-802。
联系人:罗海萍(88981160 luohaiping@zju.edu.cn)
本科生院教研处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