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答辩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凡在规定学习期限已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学分(04级之前≥30学分,04级及之后≥26学分,07级以后≥32),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工程硕士,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流程:
注意: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答辩申请在网上进行。申请人登录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zyxw.zju.edu.cn/PDGManager/,用户名和密码为个人学号,如无法登陆请联系研究生科重置密码),认真阅读《学生操作手册》。
1、网上提交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
进入【学生申请】【读书报告管理】和【开题报告管理】分别录入相关信息。等待学院审核。
①系统内提交读书报告管理、开题报告管理时报告内容及报告结论是有字数限制的,大约500字,只要把主要内容填写完整即可。
②读书报告为1篇
③开题报告和论文申请间隔在一年半以上,以所填写的开题时间为准。
④在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前,可以修改开题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则不能修改。
2、确认审核。
“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全文打印后由导师签字确认,交学院研究生科留存,学院管理员在系统内对申请人的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进行审核。此外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职工程硕士还需提交1篇实践报告。全文打印后由导师签字打分,交学院研究生科。
3、申请答辩。
满足论文提交条件的申请人登陆http://zyxw.zju.edu.cn/PDGManager/,填写学位论文申请信息,包括论文题目、主要内容、奖励处分和主要经历等,并且上传论文电子版。导师登陆系统查看论文后,确认论文有效。学院管理员进行资格审查后,进入论文查重和送审阶段。
4、论文评审。
由导师推荐5个评阅专家,其中校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家2人,本校专家3人,并将评阅人的相关信息(姓名、单位、职称、邮寄地址、邮箱、电话。注意: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的顺利进行,E-mail地址务必保证准确)提供给研究生科mse_edu@zju.edu.cn。由学院确定3位评阅人,评阅专家登陆系统进行评审工作。若论文评阅结果通过,可参加本周期答辩;若论文评阅结果未能通过,经修改后,再次提交论文进行评阅,但只能在下一个周期提交。
注:论文评审结论中,“同意修改”和“小修改”都可以直接通过,“大修改”和“不通过”则需要进入下一轮申请。
5 论文答辩。
申请人通过登陆系统查阅论文的评阅结果,如果评阅通过,则进入【学位管理】【答辩信息录入】,录入答辩的地点和答辩专家名单。由指导老师组织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5-7人,校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专家不少于2人。论文评阅人与答辩专家最多只能重复1人。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答辩时携带材料:
1、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2、答辩记录表
3、论文评阅书(全部)
4、表决票(每位答辩专家各1份,需提前到曹楼321盖章)
5、学位论文(每位答辩专家1份)
6、答辩酬金记录表(请答辩专家签收)
7、答辩横幅(到曹楼319借)
附:答辩酬金最低标准:
评阅人酬金:300元/人 (共3-4人);
答辩委员会酬金:200-250元/人(共5-7人);
记录员酬金:100元/人
三、答辩后事宜:
1、答辩结束后,及时将个人信息一览表以邮件方式发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老师mse_edu@zju.edu.cn .
2、上交学院研究生科以下材料:
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答辩记录表1份;
评阅书(全部);
表决票(全部);
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学位论文塑封1本(请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要求打印,注意将中英文版本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姓名、职称、单位填写完整,作者和导师需本人签名)。
3、待论文定稿后,请将定稿论文上传至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zyxw.zju.edu.cn/PDGManager/)
4、交正面免冠2寸蓝背景彩色照片2张(要求前往扬子图文拍摄),电子版学校学位办会上传到系统中,请及时到系统中确认照片。
注:为规范管理,请到杭州扬子图文影像工作室拍摄学位照片,请与工作室确认,由谁将电子版照片发给校学位办,用于学位信息上报。杭州扬子图文影像工作室地址在浙大路30号(玉泉校区正门前),电话:0571-87969155,87991422
5、携带离校单到学校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其中档案馆存档事宜请参见http://www.acv.zju.edu.cn/page.html?$$$originPortlet=lastestnews:xg:news.view&m=n&newstype=TrMGMs104n592&xg-mainCenter-newsid=bff17job170rn;
四、有关规定重申:
1.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聘请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具有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职称的专家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家,评阅人不少于3名,校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高职人员不少于1名,根据学科学位委员会的意见,工程硕士不聘请同单位专家为评阅人。
2.工程硕士的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必须有2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高职人员,同样,也不能聘请同单位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五、重要时间说明:(收到材料,系统中审核全部通过后资格确认才完成;否则,系统自动转为下一批申请学位,请务必提早准备)
2月10日前资格确认 | 3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 3月30日授予学位 |
5月10 日前资格确认 | 6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 6月30日授予学位 |
8月10日前资格确认 | 9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 9月30日授予学位 |
11月10日前资格确认 | 12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 12月30日授予学位 |
注:遇寒暑假资格确认时间会有调整,请另行咨询。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