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出国人员申报与选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nml终审:发布时间:2010-02-10浏览次数:2566

为加快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国际化培养进程,鼓励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学校从2009年开始启动“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计划”,计划从2008年起每年选拔20名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研修。2010年将继续选拔20人,现将申报与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根据各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及上报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养计划,参考历年来批准和派出人员情况,确定学部甄选名额,由学部负责选拔。
2.申请人基本要求为: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人文经管医类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综合素质好,为本学科学术骨干,在研究领域作出显著成绩或已开辟新的研究方向,显示出较大学术潜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国外研究工作。为确保将本学科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选派到世界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申报人进修单位应为国际著名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其所在学科位于世界领先水平;或申报人合作教授为本专业国际著名教授。申报人所在学科应与申报进修单位有实质性联系,并取得初步的合作研究意向书或协议。
3.下达各学部的名额均为一年期,原则上要求派出时间为一年。如确因特殊情况要求派出半年的,可由学部(或学院、系)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不另外增加派出名额。
4.对未完成当年度派出计划的单位,将收回其当年余额,并统一列入学校2011年度的总额度内。
5.各学部于2010年3月8前将预录取人员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确定最后录取人选。录取人员须填写浙江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表》
6.录取人员出国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逾期未派出者,出国资格将自动取消。
各学院和相关学科要妥善安排好拟出国人员的校内教学科研工作,保障他们按期出国,顺利完成培养计划。在出国人员培养期内,无特殊原因不得任意更改选派国别和学校,或中止合作研究计划。
联系人:蔡娥
电话:88981610
Email:cecaie@zju.edu.cn
 
人 事 处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