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nml终审:发布时间:2010-02-24浏览次数:781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签署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项目)出国资助协议》,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我校选拔3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研修,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采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办法,资助方式按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执行,资助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共同提供,申报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参看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介绍。
此次申报首先根据学校、学院(系)的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各个学部候选名额,由学部从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申请者中遴选候选人,由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确定最终的学校推荐人选。以前已经被该项目录取、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的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办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手续,须重新申报;不占学部名额。
一、    申请者基本条件
1.我校正式教职工,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曾公派出国留学半年以上的回国人员一般应回校服务两年以上才能申请。
2.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一般须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3.申请者外语必须满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可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后再申报;有关考试的情况请参看人事处关于2010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4.原则上要求申报人所在学科属985二期基地和平台建设及211重点学科。
二、    申报事宜
1. 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未申报分为2次,分别为2010年2月20日-3月202010年9月20日-9月30。学校选拔时间统一为2010年3月,请各学部在3月8日前将学部推荐人选报人事处师资办。
2.经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报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填报方法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其中申报项目名称选择“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受理机构名称选择“浙江大学”,所在部门填写所在学院或所在系的名称,申请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其他内容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写,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3.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两份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针对申请人情况认真填写,并经学院或系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或系公章,同时将不超过500字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cecaie@zju.edu.cn。请注意确保发送的推荐意见电子版与提交的书面版完全一致。
以上两项材料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下为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
(3)工作简历,须注明所属985二期基地和平台建设及211重点学科名称
(4)身份证(双面)、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邀请函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4.第一批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10年2月20日—2010年3月15日
提交材料时间:2010年3月15日前
受理地点:人事处师资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0)
联 系 人:蔡娥
联系电话:88981610
    真:88981976
电子邮箱:cecaie@zju.edu.cn
 
                                        人事处
                                            2010年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