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浙江大学第十三期SRTP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发布时间:2010-03-22浏览次数:2783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院()二级SRTP项目评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提高评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特制订浙江大学第十三期SRTP项目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供学院(系)SRTP指导小组参考。

一、           评审思路

浙江大学第十三期SRTP立项与评审重点强调“学校与学院()二级同步立项、数量与质量、过程与成效、管理与责任”意识。首先,学院(系)SRTP指导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要认真组织审阅和评审,严格把好质量关;其次,学院(系)和学校要加强对SRTP的检查、督促、结题答辩和研究成果简介汇编工作;第三,学校实行SRTP项目效率优先和兼顾一般的工作原则,从而优化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教研处对前十二期开展SRTP工作成效突出的学院(系),将给予在校级立项数上的倾斜和支持;最后,学校将继续要求各学院(系)同步组织实施院级SRTP项目的立项工作。

二、           评审原则

l        为了简化SRTP组织管理程序,提高时效性,本期继续实行学院(系)一级评审。学院(系)成立SRTP指导小组,学校确定立项数给各学院(系),学院(系)全权负责终评结果,并上报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办公室。

l        学院(系)对申报SRTP项目评审要体现科学性、规范性、现实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为标准,然后确定教师和学生立项数,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采取淘汰制。

l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要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学生参与性,对申报项目进行公正、公平、客观的评审。

l        对于同一学生立多个项目者,因考虑到学生的学习精力和时间等因素,原则上只评审质量较好和有预期研究成果发表的其中1项。如果有特别创新的优秀项目,预期又能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可适当放宽增加1项,但绝不能超过2项以上。

l        校级第十三期SRTP立项总数为1200项左右,为此,要求各学院()按照学校已通知确定的立项数上报,其余项目作为院()SRTP立项。

l        项目评审标准应为适合学生参与和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能独立完成的SRTP项目。如学生SRTP项目内容有跨学科,而且又跨学院聘任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以学生立项所在学院(系)与聘任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系)协商,并委托代评,上报学校名额仍以学生立项所在学院(系)申报。

l        对于学生立项,应根据其实际知识水平与科研能力,给予可行性和质量上把关;对确实无法能由学生独立完成的SRTP项目,在征求指导教师同意后,可适当转入教师立项,但在评审中加以说明。

l        2008级学生申请参加第十三期SRTP项目,立项负责人应将《浙江大学第十三期SRTP项目申请表》上交现已确认专业所在学院(系),并由专业学院(系)SRTP指导小组评审。

 

三、           评审要求

l        目的:SRTP项目能为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起到真正有效的训练和提高。

l        思路:申请项目思路清晰,表格填写科学规范,特别是项目内容、项目环节、时间进度和预期成效等文字表述明确,言简意赅,论证充分,字迹清楚,用计算机输入,A4纸打印申请表上报。

l        难度:SRTP项目应适合本科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实际科研训练水平。

l        时间:SRTP项目要求在一年时间内完成结题与答辩(2010.6---2011.5)。

l        人员:参加SRTP的学生原则上以大学本科二、三年级为主(0807),五年制为二、三、四年级(080706)。

l        成果:鼓励部分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论文、专利、产品、软件、调研报告等)。

四、    评审时间

l        本期SRTP立项评审采取一级评审,各学院()SRTP指导小组在20104月初组织评审,按立项内容、创新特色、成效和质量排序,并就本科生院教研处给定的校级SRTP立项数和院(系)级立项数一并上报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办公室。

l        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务必在2010410日前将校、院(系)二级评审结果填表汇总,连同立项申请表一并上交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办公室,逾期责任自负。

l        本科生院教研处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浙江大学第十三期SRTP项目指南》。

 

附件:《浙江大学第十三期SRTP立项评审汇总表》

 

本科生院教研处

   2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