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人专〔2001〕277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的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和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良好培养前景。
3.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际上认可的权威机构收录。
4.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6.年龄在4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0年度全省共选拔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每人资助4万元;第二层次200名,每人资助2万元。
四、推荐评选要求
1.由于我校符合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条件的人员较多,优秀人才相对比较集中,请各学院(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根据各学部下达的推荐名额推荐候选人上报各学部;各学部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请点击下载)选拔推荐侯选人上报校人事处。
2.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经省专家评委会评议推荐,联席会议批准,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申报第二层次人员也可破格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3.第二层次人选从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中产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的人员。
五、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系)于5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审核后报各学部办公室: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请点击下载)书面及电子版各1份(一、二层次分开填报)。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请点击下载)一式5份(用标准A4纸正反打印,“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学院(系)填写并盖学院(系)公章),并发送电子文件。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
并于5月11日前将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请点击下载)生成的电子文件(*.mdb)发送至ylwang@zju.edu.cn。
2.请各学部办公室于5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审核后报校人事处师资办(紫金港校区东3-104-8,联系电话:88981937,Email:ylwang@zju.edu.cn):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一、二层次分开填报)。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同时发送电子文件。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