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终审:发布时间:2010-05-18浏览次数:4598

     经研究,2009-2010学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0518开始,截止时间201062

二、申请条件:

1 学费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金额和比例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全校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由学工部酌情调整。

3、学费补助及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20099月份已申请通过的不再受理),请学院注意审核。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到所在学园(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可在学工部主页下载)。

2 各学园(院、系)根据条件在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并汇总报表《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学费补助名单》和《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名单》(见附),由学园(院、系)分管副书记签字,盖章。各学园(院、系)在审批校内无息借款时按学园(院、系)学生数的3%,每人2000元额度,不能突破。

3 各学园(院、系)于201062前以学园(院、系)为单位把汇总表和学生的申请表报送学工部(小剧场206)。同时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邮件至zz@st.zju.edu.cn

4 学工部汇总名单后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5、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名单。并于20109月份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

        

附件:1、《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学费补助名单》

     2、《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名单》

 3、《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