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秋研究生老生注册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发布时间:2010-06-11浏览次数:3048

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09392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正式更新。

2、注册须知:

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10

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

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

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

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18后、107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特别提醒:今后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