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前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p终审:发布时间:2010-06-28浏览次数:3753

各学部、学院(系)、直属单位、实验室:
    暑假即将来临,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部署假期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排查隐患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度过暑假。
二、检查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实验室管理台帐,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病原微生物台帐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控制实验室内试剂的存放量,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
三、各单位要加强废弃物处置的管理,不得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要合理利用和处置室内的化学试剂,用完后要及时将试剂盖盖上,不得使装有试剂的试剂瓶、烧杯烧瓶等开口暴露在空气中,以防止试剂挥发而污染空气或引发燃爆事故。
四、暑假期间各实验室需特别注意的几点:
1、加强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对于暑期无人使用的实验室,关好水、电、气,锁好门窗并进行封门,防止火灾和溢水等事故的发生。对于需要开放的实验室,要做好值班和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安排专人定期检查。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大对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时时处于工作状态。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要求进行。
3、假期中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任何人都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4、各单位须配备一套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办公室由专门人员保管,以备应急之需。钥匙保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五、各单位实验室秘书须汇总安全检查情况,将《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实验室处主页的表格下载)和自查总结报告盖章后于201079之前提交到实验室处计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实验室处各校区办);电子版发送至jhp1986@zju.edu.cn,我处将及时上网公布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