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关于2011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发布时间:2010-09-14浏览次数:4765

2011年预毕业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1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0月中旬开始,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材料系2011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片拍摄定于1012中午12:30--13:40。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请在11179:00---16:00进行补拍

  地点为: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22008年、2009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

3、要求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男生请穿西装佩戴领带。

4、请不要在其他院系拍摄的时间段去拍照片,以免照片丢失。

5、拍照时请自觉排队并领取拍摄序号,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

6、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请在109-11日上班时间将拍摄费用交到学院教务科(曹楼319室)

720111月以后,请已拍照应届毕业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点击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并传真给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

820101127以后还有未按日程参加拍照的2011届毕业研究生,请查询新华网浙江频道(www.zj.xinhuanet.com/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通知。或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05718511623387056261。个人散拍需填写的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个人散拍的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及电子版照片后交给系研究生科。

材料系教学科

2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