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2009-2010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xh终审:发布时间:2010-09-30浏览次数:6469

各研究所:

    根据学校规定,2009—2010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定于928院系上报提前类评奖后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不仅是评奖的基础,而且也是进入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所以必须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研工部网站可以下载)须正反面打印,用水笔签名。

二、评奖选优

1.评定对象

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二年级以上在学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不能参与评选(材料系今年无“优博资助”和“卓越计划”延期生)。

2.评奖依据

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评奖项目

1)研究生一、二等奖学金和研究生一、二等奖

2006级未列入培养机制改革、未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一、二等奖学金。研究生一等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按非在职研究生的5%,每位获奖者奖金额为1200元,在职研究生不参评一等奖学金。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按非在职研究生的8%,每位获奖者奖金额为800元,在职研究生不参评二等奖学金。

2007级之后(含2007级)列入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一、二等奖。优秀研究生一等奖(无奖金)评定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数的15%;优秀研究生二等奖(无奖金)评定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数的20%

上述奖项由各研究所作为评奖单位,德育导师协调。

2)专项奖学金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学校分配给系名额的基础上,系里按有关协议和学生人数将名额分配到研究所,由各研究所作为评奖单位,德育导师协调。

2006级研究生申请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获得专项奖的基础上可授予一等奖荣誉(获奖金额大于1200元)或二等奖荣誉(获奖金额小于1200元),未获奖者不能单授荣誉。

2007级之后(含2007级)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必须在优秀研究生一、二等奖中产生。

专项奖严格按照“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不按要求执行,因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专项奖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3)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有“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特殊贡献”等,奖金额为500/—1000/人,每学年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单项奖,自由申报,系统一推荐上报学校参评。

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获奖等),系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名。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名额材料系为2名。单项奖坚持宁缺毋滥,如无合适人选、事迹不突出者,研工部要求系里不推荐。

4)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在各所推荐的基础上,由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统一评定博士、硕士各一名上报学校参评。竺可桢奖学金必须获得一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竺可桢奖学金学校将提前评定,落选者仍可参评其他专项奖学金。

5)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博士研究生按参评人数的10%评选,硕士研究生按参评人数的15%评选。三好研究生在优秀研究生一、二等奖中产生,由各研究所作为评奖单位,德育导师协调。

6)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0%,分别由各研究所和系研究生会作为评奖单位,德育导师和研究生会秘书长协调。

7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20%,由系团委协调后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8研究生先进班级——研究生先进班级由各班申请,以系为单位向学校推荐,比例一般为研究生班级数的15%20%,由系团委协调后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9)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评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时,可评人数按各院系在校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4.补充说明

1少数民族学生可单独申报光华奖学金,名额系里切出1名,单独计算,依据学生业绩评选,请少数民族学生在1010日前完成向系里申报,系里在1011将结果通报给研究所。在职生可申请光华奖学金,在研究所的名额中评选。

2参加学校层面组织的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的学生,研究生须在系统内申请,申请表导出后交指导教师,请指导教师在1014将同意人选交研工部,由研工部确定人选并直接公布名单。

3推选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需要递交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材料给系里。

4)参加学校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的,学生在网上申请后,指导教师确定推荐人选,经研工部审核后直接公布名单。

5)在职生可评选所有荣誉称号,在职生的比例同非在职生,名额不能混用。

6)原来要求评奖学生须向系里附交下列材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的封面、含有作者的目录、论文首页的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所写章节的首页。专利证书的复印件。SCIEISSCI等刊物收录的须提供图书馆等权威部门收录证明。录用须注明,并提供录用通知书。录用的论文、专著等,毕业班学生可作为评奖评优参考依据,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计算。考虑到目前只要当事人提供了《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和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EXCEL汇总表格即可通过网络了解上述情况,故上述纸质材料不必上交。

竺可桢奖学金参评者系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者须准备一份1500字以内(一页A4纸)的事迹介绍。(研工部网站可以下载)系将登记表和个人事迹的电子稿及文本稿于928日前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

三、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和审核:重要提示:所有获推研究生都须在1013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rsinfo.zju.edu.cn/申报说明和注意事项见“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说明”。最后导出登记表,打印导出步骤为:点击申请表维护,点击学号,弹出页面后,点击打印。否则无效。在个人网上申报的基础上,系里二审,研工部终审通过。

2上报系里:所有个人获奖者都需要将导出的《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上交,以便学校审批和存档案所用纸版申请书以所为单位1014交到材料系教务办公室(曹光彪大楼319房间)。《学年小结表》同时上交。

3系里上报学校: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后,不迟于1016将参评研究生业绩的EXCEL汇总表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通过系网等预公布至少3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则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1018完成公示。1019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后1020上报学校。

4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的纸质材料(不含提前评审的奖项)为

1)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的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

2)部分专项奖申报专用表格(潍柴动力奖学金申请表)。

3)由系里盖章、分管领导签字后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

4)由系里盖章、分管领导签字后的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党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