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建立海外优秀人才来校工作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0〕41号)精神,现将2011年第二次绿色通道实施工作安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1、因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急需引进,或已来校工作未满6个月、还未参加过学校高级职务评聘的海外优秀人才,或应聘我校教授(研究员)职务者。
2、具有博士学位,符合各学院(系)最新制定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在海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或著名企业工作两年以上(原则上至少有一期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
3、申请者的学术活动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所提供材料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
二、工作程序
2、申请人于4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院(系)人事科。包括申请人的《申请表》、《业绩统计表》、专家保荐书(请下载)(应聘副高人员不需担保推荐),和晋职原始材料(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已出版的著作或教材和成果获奖材料,国外任职证明等原件,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学院(系)人事科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修改打印《申请表》、《业绩统计表》;学院(系)人事科根据审核结果整理并打印《资格审查花名册》(请下载),对申请人符合学院(系)相应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情况做出说明,经所在学院(系)书面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2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将申报者《申请表》、《业绩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师资办。人事处将及时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知学部、学院(系),并对申请人的主要业绩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通过者的送审材料由学校组织送海内外同行专家评审,晋升教授(研究员)职务由5位海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3位海外专家);晋升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由3位海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1位海外专家)。若有海内外专家库需要修订者,请提供最新专家库,专家名单请回避申请人导师或申请人目前学习/工作所在单位人员。
送审材料包括:
①送审材料封面(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请到师资办领取)
③代表性论著:晋升正高3篇(本);晋升副高2篇(本)(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以上3项要求装订成册(需提供3册),如果代表性论著为书籍,则前2项装订成册。
④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请到师资办领取),要求填写好表头中相应栏目内容。
上述材料要求于5月3日前提交人事处师资办。人事处将于5月5前组织海内外同行专家送审,并将申请人的代表性论著进行公示。
4、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返回后,学院(系)人力资源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的需要、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申请者学术水平,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等进行评审(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应由申请学科所属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将获得四分之三及以上评委同意的申请者名单向学校推荐,同时,学院(系)人力资源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委员会)还对申请者的工作生活保障条件进行讨论确定。
5、学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部环节的评审。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委员会)对学院(系)推荐人选进行充分评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通过评审名单(需获得四分之三及以上评委同意),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应由申请学科所属学部学位委员会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明确相应工作生活保障条件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推荐。各学部应邀请若干名学部外专家担任外聘评委参加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委员会)的评审会议。
6、申请者应在学院(系)人力资源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委员会)上进行述职,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突出学术成果、今后学术规划,并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7.由学校组织评审,明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联系人:徐晓忠、张扬、刘红、何银根
联系电话:0571-88981743,88981390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