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 取 办 法
1、GCT全国联考成绩过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划定的总分及单科分数线。
2、专业课考试成绩超过50分。综合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系将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及工作业绩按一定比例(GCT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及工作业绩=0.55:0.2:0.25)组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有学位和无学位分别排名,然后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录取。未获学士学位的上线报考者,系将按学校的规定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