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材料系2009级本科生毕业资格自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发布时间:2012-09-21浏览次数:2304

各位09级本科生:

        系教学科已完成13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第一次机审。为保证各位同学能顺利毕业,请各位同学完成毕业资格自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按学校规定,能进入预计毕业生名的学生必须已获得有效学分110分。

2.  请填写《2009级材料专业学生毕业审核自审表格》(点击下载)。签名后交班长,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系教学科(曹楼319, 87953141)王艳华老师处。

3.  要求学生完成自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

材料系教学科

201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