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yangqian终审:发布时间:2012-11-12浏览次数:4789

为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激发大学生科技创新潜能,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实施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团队。

二、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养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对象。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可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毕业班学生申报需在20136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合作项目按项目负责人学历发送至本科生或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三、申报程序

1.本科生申请的项目,学系根据学校切分推荐名额(见附件1)进行选拔、评审并排序。研究生申请的项目,鼓励研究生自主申报,由党委研工部进行评审并排序。学校审核批准后公布推荐名单。

2.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申报书交曹楼319。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yangqian@zju.edu.cn,邮件主题:负责人姓名+本科生/研究生省创申请。

另,本科生项目需登本科生创新网(http://innov.zju.edu.cn)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安排

2012119日—21日,学生申请,学系项目选拔、评审;

20121122日,学系上报排序后的项目申请材料;

20121124日—25日,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推荐项目;

2012112630日,推荐项目公示;

2012123日,项目申报材料交省创实施办公室。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

五、项目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

六、其他要求

1.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形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教师将给予一定业绩点认定,并建议学院(系)给予一定的教学津贴。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的本科生项目,经过相关认定,可计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3.入选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经费,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联系方式:

本科生项目:本科生院教研处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办公室(紫金港东一D-114),罗海萍,88981160luohaiping@zju.edu.cn

研究生项目: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十一221),方磊,87951447founley@zju.edu.cn

项目咨询:校团委(紫金港校区学生剧场319):卢飞霞,88206213lufeixia@zju.edu.cn;王秋实,15267051056wangqiushi@zju.edu.cn

 

附件一: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