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材料学院决定对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进行调整。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我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本细则适用期为一学年,每学年根据学年考核结果调整一次。
一、 调整对象
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延期的除外。
(一) 老生(当年参加中期考核的):2012级直接攻博生,2013级普通博士生与提前攻博生,共57人。
(二) 老生(已通过中期考核的): 2010、2011级直博生,2012级普博生与提前攻博生,2011级毕业班博士(四年制),共74人。
二、 调整标准
(一) 老生(当年参加中期考核的)
学院根据各所当年需参加中期考核学生人数,确定各所计划内通过名额和学院二次考核名额。具体考核以研究所为单位进行,各研究所需组织专家对参加考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通过考核、学院二次考核的学生名单。各所必须严格按照学生综合业绩排名推荐学院二次考核名单,不可为了保全业绩较差的同学,而将业绩较好的同学推出参与竞争。如出现此情况,推荐上来的同学将视为考核不通过。
学院中期考核评定委员会对各所推荐上来参加学院二次考核的学生进行统一投票,确定最终通过、再次考核或取消博士资格的学生名单。学院中期考核评定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副院长、各所所长和教学副所长为成员。计划内考核通过名单由各考核组确定。中期考核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科事先提供,供中期考核组计算相加得出排名。
最终博士岗位助学金发放规则:通过考核的,学校出资2100元/月,导师出资1300元/月;不通过考核但保留博士资格的,学校出资1300元/月,导师出资800元/月;不通过考核且取消博士资格的,不再发放博士岗位助学金。
中期考核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学生综合业绩进行排名。考核主要包括两个方面:2门核心课(材料热力学和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笔试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笔试占30%,面试占70%,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采取排名赋值法,最高分和最低分与笔试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同,进行等差赋值。如遇笔试最低分低于70分,由于系文件要求笔试60分合格,面试70分合格,则面试最低分赋值70分。
各研究所可自行制定业绩折算方法,在制定折算方法时建议以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和参加国际交流为导向,建议考虑高引用论文、ZJU100和校TOP期刊论文,以及参加国际会议并做口头报告等权重。也可参考2012学年《材料系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的操作细则(2012)》执行(点击可下载)。
(二) 老生(已通过中期考核的)
不分级,学校出资2100元/月,导师出资1300元/月。
(三) 新生(2013年及以后进校的)
不分级,学校出资1300元/月,导师出资800元/月。
(四) 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资助金额(单位:元/生·月)
新生 | 已通过中期考核 | 当年参加中期考核的 | |||||||
考核通过 | 保留博士资格 | 取消博士资格 | |||||||
导师 | 学校 | 导师 | 学校 | 导师 | 学校 | 导师 | 学校 | 导师 | 学校 |
800 | 1300 | 1300 | 2100 | 1300 | 2100 | 800 | 1300 | 0 | 0 |
学校将在11月份,在所有通过中期考核的正常学制内的博士生中评定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比例20%,奖金每人1万,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 操作程序
老生(参加中期考核的)
1、 个人申请:递交《《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资格认定申请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资格认定数据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 各研究所评选:根据学生材料,分别确定通过考核和参与系二次考核的学生名单,同时将中期考核表、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汇总后的数据表等材料递交系评定委员会。纸质材料交曹楼31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secj@zju.edu.cn 。
3、 学系评定:学院根据各所推荐名单,由学院评定委员会投票确认最终通过人选。
4、 中期考核结果公示。
5、 各所人数及名额分配
分级 研究所 | 电镜中心 | 材物所 | 半导体所 | 金属所 | 无机所 | 总计 |
老生人数 | 4 | 5 | 11 | 13 | 24 | 57 |
计划内通过人数(80%)) | 3 | 4 | 9 | 10 | 19 | 45 |
院二次考核人数(20%) | 1 | 1 | 2 | 3 | 5 | 12 |
6、 为鼓励研究生出成果,注重目标导向,淡化结果导向,建议各研究所评级时要同时考虑学生的预计成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