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j终审:发布时间:2015-04-11浏览次数:2125

各位同学: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第一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
申请对象:已经延期或未来一年内将进入延期阶段的博士生才能申请,申请批准后在延期期限内进行资助。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不接受6个月以内的延期资助申请。
请各申请同学于4月23日前将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2份和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到曹楼319,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邮箱:msecj@zju.edu.cn
联系人:陈洁老师,电话:87952876。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