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研究生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j终审:发布时间:2015-06-04浏览次数:3083

各位相关研究生:
2015年夏季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11日(周四)8:30分开始。地点:曹光彪楼324。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前准备:
1、请于6月9日前将装订好的论文2本、表决票5张、答辩记录表1份、学位申请书2份、答辩及评阅酬金表1份、答辩PPT及1000元评审答辩酬金交给答辩秘书。
注:
1)论文封面为正式封面(含作者和导师姓名);
2)表决票、酬金表在“材料学院申请硕士学位流程”的网页打包资料中下载、答辩记录表和学位申请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
3)请将学位申请书中的信息填写完整(注意贴好照片、答辩委员会意见之前的空格都填好,研究生科意见可以先空着)
4)将《评审答辩酬金表》中的信息先填好,隐名评阅的老师姓名填“隐名评阅专家”,到时请导师代为签名。评审答辩酬金清单:
    评阅论文费(3本):200元/本*3本=600元(含外校评审200元)
    答辩组长(1人):150元/每个学生
    答辩组教师(4人):100元/每个学生*4个答辩组教师=400元
    答辩秘书:50元/每个学生
合计:1200元(其中外校评审200元自行与评审老师联系送达)
2、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准备信息(不明之处可咨询答辩秘书)。
3、请先自拟一份答辩委员会意见电子版初稿,答辩前发给答辩秘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答辩委员会意见最后一句是:“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通过XXX同学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同意毕业并授予工学硕士学位。(专硕是工程硕士学位)”)
二、答辩当天:
每人PPT展示15分钟(到时自动停止),提问10分钟。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集中宣读通过答辩研究生名单,通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与答辩委员会人员集体合影留念。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管理办法》(2012年补充解释)要求,如被认定为答辩不通过者(每组不限制比例),需六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再次进行答辩。
三、提交答辩及毕业资料
6月15日将答辩所需资料交到曹楼319,具体材料详单请参照《材料学院申请硕士学位流程》(http://mse.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27&object_id=68696
)。
注:定稿论文内页的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信息要写全,姓名、职称、学校、学院(一定要写到学院,这些信息可打印,不用签名),隐名评阅的在评阅人信息栏写上“隐名评阅人1(依次为2,3,4,5)”。其他材料除签名外,都可以打印。
 
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答辩秘书(黄玉辉),电话:13735878595,E-mail:452781022@qq.com
陈老师  电话87952876,E-mail:msecj@zju.edu.cn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