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领取证书前,请先检查以下工作是否完成:
1---纸质版论文已递交
2---论文终稿已上传至选课网
3---离校单上的所有项目均通过
4---学位服已还
完成上述工作的同学请携带本人离校单(需签名)领取证书。
特别说明:离校单内“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一栏,是在其他所有部门通过后自动通过。
时间:7月2 日 8:30 -16:30。
地点:曹楼319室(教学科)
要求: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本人亲自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请附委托书(需公证处公证)。
第一批名单(98人)(本院保研的,等研究生注册后再发)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