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浙大发研〔2014〕31号)、《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将社会实践列入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为了平稳顺利完成博士生社会实践工作,将社会实践与博士生培养相结合,发挥实践育人、服务育人效应,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院拟召开博士生社会实践行前动员会。 一、会议时间 2015年7月6日晚18:30 二、会议地点 曹光彪主楼617 三、参加人员 2014级全体博士、2015级春博。(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除外) 学院专业型基地尽量派1名指导老师参会。 四、会议主题 传达《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布置学院关于博士生社会实践相关工作。 如部分同学确实不能参会,请递交请假单到yangqian@zju.edu.cn,请假单需注明详细请假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