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院团委、研究生会:
现将材料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荣誉和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1、请仔细阅读“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附件1)。
2、请根据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参见“2014-2015学年各研究所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
3、请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与学校的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系统导出、一式两份)一起上交学院。
4、国家奖学金材料要提前递交,请获奖同学10月13日前填写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yangqian@zju.edu,纸质版交曹楼319。详见学校通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78321
1.个人和所里上报学院
所有获推研究生都须在10月19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待学院19日在系统中审核完毕后导出登记表打印,必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便学校审批和存档案所用。各研究所和团委、研究生会等评奖单位必须于10月20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上报学院(曹光彪大楼319房间)。《学年小结表》和《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上交。
2.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后,将参评研究生业绩的EXCEL汇总表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通过院网预公布5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则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完成公示。再上报学校。
3.纸质材料(不含提前评审的奖项)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1)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学院要签字盖好章。(2)部分专项奖申报专用表格(一式两份),学院要签字盖好章。(3)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学院要签字盖好章。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研究所务必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特别注意年级、培养类型要求)。如不按要求执行,由于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并且适当减少第二年参评名额分配。专项奖学金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2、获奖同学必须按期进行网络申请,完成各项内容填写,并按规定递交所有纸质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或不合格而影响审核结果。
附件1: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
附件4:材料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