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15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j终审:发布时间:2015-10-10浏览次数:3732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直博生入学第三年、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应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助学金。2015年材料学院的博士生资格认定/中期考核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3级直接攻博生、2014级普通博士生和硕博连读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20151030日前
二、操作程序:
1、 个人申请:
    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纸质+电子版)递交给各研究所考核秘书(秘书名单详见附件3,具体考核时间节点听从各所安排):
1)《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然后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并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考核小组名单请询问秘书)。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资格认定数据表》(见附件2)。
3)相应证明材料。
2、 各研究所考核:
    各所结合自身情况,组成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以上的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给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并分别确定一次通过考核和参与学院二次考核(二次考核人数为考核总人数的20%)的学生名单。请考核秘书于112日前将考核结果以及所有学生的中期考核表、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汇总后的数据表等材料递交学院评定委员会。纸质材料交曹楼319陈洁老师,电子材料发送到msecj@zju.edu.cn
3、 学院评定:
    学院根据各所推荐名单,对二次考核人员进行集中考核,由学院评定委员进行投票确认最终通过人选。
4、 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三、 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内容由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课程考试成绩30%研究能力评估70%
1课程考试内容:
2门研究生核心课程(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及以上者合格;读研期间已修读上述2门课程且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默认免试通过。笔试由学院研究生科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将于近期公布,请关注院网后续通知。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具体考核形式由研究所自行决定。
四、其他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去年没有通过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没有列入附件的考核名单,在填写表格时请加以注明。
 附件3:考核秘书(金属所更新)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