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j终审:发布时间:2016-03-02浏览次数:1813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第一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
已经延期或未来半年内将进入延期阶段的博士生才能申请,申请批准后在延期期限内进行资助。有意向的博士生可向学院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不接受6个月以内的延期资助申请。
请申请人于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2份和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交曹楼319,同时电子文档请用申请者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msecj@zju.edu.cn。联系人:陈洁,电话:87952876
附件: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