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h终审:发布时间:2016-03-29浏览次数:2702

根据学校布置现将2016年浙江大学第十一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4级、2013级)。
2.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创新训练项目每个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
3.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三、经费资助
1创新训练项目:本期立项数为120项。理工农医类:每项资助0.8-1.2万元。
2创业训练项目:本期立项数为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
3创业实践项目:本期立项数为1-2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
 
四、项目执行时间
1. 329日至410日:项目负责人确定课题内容,组队,确定指导教师。
2. 411日至420日:项目负责人进入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kyxl/login_tologinin.action)申报,提交成功后用A4双面打印申请书并装订,一式3份。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交至学院本科教育科(曹楼319王老师处);截止时间为:420日。
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交至校团委;
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3421日至510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学院本期名额为: 3项。
4.  51215日:学学校抽审和确定项目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选择若干院系进行抽审。
5.创业训练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515日前,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6.创业实践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515日前,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
7.项目公示:520日—526日。
8.项目公布:5月底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其它事项
1.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2.通过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认定,可替代部分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和毕业论文(设计);通过验收的项目可计相应学分;通过国家验收和评定为优秀项目的优先给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3.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附件表格:
 
 
学院教学科
201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