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jqh终审:发布时间:2016-04-05浏览次数:1037

材料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和校团委的统一部署,经校团委和院党委批准,材料学院团委决定于2016年4月10日召开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为开好这次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六高强校”战略和学院“明德求真,精材成器”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总结回顾学院团委近年来的工作,进一步团结动员全院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注意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0日下午13:00
地点:玉泉校区永谦第二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学校团委和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审议学院共青团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4、选举出席浙江大学第二十次团代会的代表。
四、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
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础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拟确定本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00名,代表由基层团支部民主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应对于应选人数的20%。
2、代表团构成
以各级团支部为单位组成7个代表团。
3、代表产生
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团组织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团组织或多数团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
五、新一届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和书记、副书记职数及产生办法
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学生挂职副书记3名。
新一届学院团委委员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后,由学院团委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审定,报校团委审查批准。
团委委员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由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