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材料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j终审:发布时间:2016-04-05浏览次数:2369

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春季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2015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二、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48日前将下列材料递交到学院教学科(曹楼319 陈洁老师),
1)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录入,上传个人小结,提交申请。(暂不用导出纸质版)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中期考核申请表》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资格认定数据表》(见附件,需导师签字,纸质+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msecj@zju.edu.cn
3)相应证明材料。
2、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内容由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
a.课程考试内容:
    2门研究生核心课程(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及以上者合格;读研期间已修读上述2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默认免试通过。
b.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学院将对考核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面试考核形式。
3、提交归档材料
待考核结束后,于419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将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写“韩高荣”老师)填写完整,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并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后将纸质版交曹楼319。(注:个人小结随表格另附)
 
三、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第二条表述:博士生、硕博连读生转博后学习满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春季入学生通过中期考核后从3月份开始调整发放标准。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