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p终审:发布时间:2016-05-31浏览次数:1623

学院纪委,各党支部、工会、团委: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党委发〔2016〕34号)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一年以上支部书记工作经历。 拟评选表彰院级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共产党员24名、优秀党支部书记6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党建工作成效得到党员群众肯定,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组织得力。

       1.规章制度健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2.组织基础扎实。组织生活规范有序。

       3.服务功能完善。积极推进党员联系结对制度,党内激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

       4.党建特色鲜明。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活动。

       5.条件保障有力。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6.工作成效显著。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明显,党建和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二)优秀共产党员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充分肯定。支部建设业绩显著,党员作用发挥好,支部凝聚力强。

三、评选程序

       院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从各党支部推荐产生,具体办法如下: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推荐名单。于5月31日前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提交到组织人事科wangyp@zju.edu.cn,曹光彪321办公室。

      2.组织推选。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拟表彰人选,并择优推荐参评学校名单。

      3.公示候选单位及候选人。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