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第二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
已经延期(至少拟延至2017年3月)或未来半年内将进入延期(延期时间不少于6个月)阶段的博士生才能申请,申请批准后在延期期限内进行资助。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将已做出优秀创新成果或有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延期或即将延期博士生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
请申请人于9月22日17:00前(过期一律不予受理)将本单位推选的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2份和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到曹楼319陈洁老师,同时电子文档请用申请者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msecj@zju.edu.cn。联系人:陈洁,电话:87952876。
材料学院研究生科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