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管理办法》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的春季末前完成开题答辩及递交相关材料,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末前(直博生1.5年末)完成开题答辩及递交相关材料。
所有16级硕士生、16级博士生和15级直博生以及其他应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请在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请导师通过审核。
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同学请下载填写《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科。后续如学位论文的方向与开题的方向有较大出入的,需重新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能少于1.5年。
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要求:
1. 硕士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开题报告会。参加开题报告的专家由3名及以上副教授组成。
2. 博士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应组成3以上专家组(建议外课题组或外单位专家至少1名)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专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比例不低于50%。
二.开题报告所需程序
1、系统录入
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 → 培养 →培养过程 → 开题报告 → 录入、保存 → 打印→签字。
1). 指导小组成员:填写导师组成员
2). 评审专家:请将专家信息填写完整(请将组长填写在首位)。
3). 评审意见栏:请填写意见,必须包含“同意开题”或“不同意开题”这几个字。
4).“上传原文”处请上传开题报告全文+开题报告记录表(合成一个文件上传)。
2、撰写开题报告全文(硕士要求至少4000字,博士要求至少6000字)。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1)选题根据:1.课题来源 2.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3.主要参考文献
2)研究方案:1.研究目标、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3.研究的创新点
4.研究计划及预测进展
5.预期研究成果
3)研究基础: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报告者本人的单独列出)
2.已具备的实验、资料等条件,尚缺少的实验、资料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三、需递交的材料(请自行保存好,在申请学位时再提交):
1.开题报告表(待学院审核通过后,再从系统中导出打印,预计5月底前完成审核。)
2.开题报告全文(双面打印),
3.开题报告记录表(点击下载)。
注:将以上3份材料按1-3的顺序排好后订在一起上交,所有内容除签名外,均可打印。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7年4月6日
附件:《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