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的设立
1、设立时间:2017年5月
2、期限:永久
二、资助对象及评选要求
评选对象
1、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职工;
2、奖励品德良好,成绩优良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评选要求
1、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教职工;
2、专业排名前20%的全日制本科生;
3、学习成绩优秀、具创新能力、综合表现突出的金属材料研究所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生;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自强不息者优先评选,专业不限。
三、奖学金的管理
1、本奖学金为留本理财型基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管理,每年的理财收益用于奖励获奖者;
2、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职工及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毛志远基金奖教金、奖学金申请表》。
四、奖学金捐赠方
毛志远家属、金相77级校友、金相78级校友、金材82级校友、金材91级校友、金材92级校友、陈才金校友、朱伟校友、陈尔容校友、毛瑞新校友、涂江平校友、王小祥校友、王旭校友、甘澍霖校友、顾真理校友、楼兆新校友。